大兴安岭公积金 > 大兴安岭公积金新闻

大兴安岭公积金

大兴安岭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2017-05-25 18:12

  借款人须提供的材料:

  (一)借款人的身 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和借款人所在单位提供的工资收入证明;

  (二)购房**或契税完税凭证(预购期房的预交款要达到30%以上);

  (三)购房合同、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

  (四)具有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证明;

  (五)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相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