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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与**

2017-05-25 18:12

  单位**登记:

  1单位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公积金接柜窗口办 理申请**登记。

  2、单位填写《单位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及个人账户设立:

  1、单位经办人持《单位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到公积金接柜窗口办 理单位**,开立单位帐号;

  2、个人****的,汇缴单位持《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所载信息包括职工身 份证号、工资基数、缴交比率等进行登记,系统生成个人账号;

  3、公积金接柜窗口指导单位经办人填制《单位预留印鉴》;

  4、单位填写《单位住房公积金**审批表》附《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

  缴存业务:

  1、**办 理汇缴的,单位须填写《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接柜处确认,转帐支票及进帐单由单位经办人存入中心专户内,单位经办人持《汇(补)缴书》到中心办事窗口处确认后,加盖中心业务章,中心留存一份,返单位一份;

  2、非**办 理汇缴的,填写与**办 理住房公积金一致的《汇(补)缴书》及转帐支票,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接柜窗口处确认;若单位人员有变化,须填写《变更清册》,与人员变更后应汇缴金额一致的《汇(补)缴书》、转帐支票及进帐单